約翰•泡泡(John Bubble)
- 翻譯自美國踢踏舞基金會之名人錄介紹約翰泡泡是第一位在反拍上應用「放下鞋跟」、及「腳尖」重音來創作革命性節奏的人,對節奏模式的擴展超越了一般常見的4個8拍格式,他在每個小節(4拍)中都能創造出複雜擺盪的拍子,不難理解為何從無人執疑,他為何被人視作「節奏之父」。他在節奏上的創新,影響著現今所有的踢踏舞者。
出生在路易斯維爾的約翰•沙布勒特(John Sublett)在印第安納波利斯長大,10歲的他就開始與 6歲的福特‧李‧“巴克”華盛頓(Ford Lee “Buck” Washinton) <1903年生~1955年卒> 聯手作演出,演出中巴克站著彈鋼琴,而泡泡則唱歌。在贏得了一系列附近城鎮的業餘晚會競賽後,“巴克和泡泡”開始在路易斯維爾、底特律和紐約市定期表演。十八歲左右,泡泡開始變聲,他將他的表演重點轉移到跳舞。因為曾
面對在胡弗式踢踏舞者俱樂部(Hoofer’s Club)被人笑為初學者的尷尬,泡泡耿耿於懷,於是退到私下的空間中,決心發展他的技巧。後來他重回俱樂部,帶著他創新風格的節奏踢踏,並妝點上「連環-躍過其上/double over-the-tops」及「三連環-後滑步/ triple back slides」等技巧,讓每位在場者都驚艷不巳。
到1922年,巴克和泡泡因在紐約的皇宮劇場(Palace Theatre) 演出而在輕歌舞綜藝秀領域達到巔峰。超越了黑人藝人所屬的黑人劇場經紀協會(T.O.B.A.)領域,他們唱歌-跳舞-喜劇的演出,從東海岸到西海岸都登上各頭號的輕歌舞綜藝秀。巴克所表演的、中間穿插時間暫停的鋼琴演奏,風格即輕鬆又酷,與另一頭泡泡詼諧又具爆炸性的踢踏舞表演形成對比。他們在倫敦帕拉第恩劇院(London Palladium)、棉花俱樂部(Cotton Club)、阿波羅劇場(Apollo)表演,也是第一次在廣播城市音樂廳(Radio City Music Hall)演出的黑人藝人,並不斷地在全國各地打破劇院演出的膚色限制。
他們的電影演出包括了「隊打秀/Varsity Show (1937年制作)」、「大西洋城/Atlantic City (1944年制作)」、「天空中的客艙/Cabin in the Sky (1943年制作)」、及「歌之誕生/A Song is Born (1948年制作)」。做為獨身藝人,泡泡曾演出「1922年之百老匯嬉鬧/Broadway Frolics of 1922」、「盧•雷斯里制作的1930年之黑鳥/Lew Leslie’s Blackbirds of 1930」、「1931年幾格菲特之愚者/the Ziegfeld Follies of 1931」,並因為在喬治‧蓋希文所創作的「波吉與貝絲/Porgy and Bess (1935年制作)」中樹立了Sporting Life的角色,為他定下了在百老匯歷史中的地位;他在表演中,演出一個叫明戈(Mingo)的角色。他也曾在皇宮劇場與茱蒂‧嘉蘭(Judy Garland)一同演出、在越南和巴勃‧霍伯(Bob Hope)一同表演,並錄製了「哈林來到倫敦/Harlem Comes to London」、「波基與貝絲精選/Selections from Porgy and Bess」、以及「泡泡,就是約翰/Bubbles, John W. That Is」。
在泡泡之前的舞者,他們多半用腳尖部份跳舞,並搭配著清析規矩的1個8拍(2個4拍節)句子來跳舞,標誌出快閃的舞步。而泡泡則將他的4拍小節放滿聲音,放下他的腳跟,並用其打出不尋常的重音及切音,為現代爵士打擊樂打開了大門。泡泡如此說明他的風格:「因為我想要讓它更複雜,我放了更多的踢踏音,並且改變了節奏」。他蘊釀了1950年代的咆勃樂(bebop),並預期了1950年代所延伸出的“酷/Cool”爵士旋律上的多線性發展。
*註:
1) 若想要更多一些了解約翰•泡泡,可以參見在Youtube上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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